漳州要債公司從債務角度推斷欠債的理由
2020-04-14 9:59:33??????點擊:
從債的內容角度推導出來的逃債原理:
1、自始無效原理。
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設計圈套使雙方民事行為或合同被撤消或被認定為無效,因為無效或被撤消系自始不產(chǎn)生法律效力,于是乘機逃債。
2、合同抗辯原理。
合同當事人濫用合同法賦予的或者合同約定的抗辯權利或者債務人假造合同法上或合同約定的有關抗辯事由,用以對抗債權人的主張,以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
(四)從債的履行角度推導出來的逃債原理:
1、履行不能原理。
履行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jīng)沒有履行的能力。為了實施逃債,債務人轉移財產(chǎn),或贈與、低價轉讓財產(chǎn),或將其怠于行使(甚至放棄)對第三人擁有的債權,使債務人處于客觀上無力償還債務,使得債權人無法實現(xiàn)債權。合同法已經(jīng)專門為了防止此類逃債行為的發(fā)生而設立了“撤銷權”和“代位權”制度。但要實現(xiàn)“撤銷權”和“代位權”,還是會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的。
2、瑕疵履行原理。
債務人故意不嚴格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質量、方式、時間、地點來履行債務,使債權人的債權受損失,從而達到其逃債的目的。
3、遲延履行原理。
債務人能夠履行而不按照法定或約定的時間履行債務,而是拖間,以此達到逃債的目的。
4、違約毀約原理。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債務人經(jīng)過綜合平衡利益,認為違約毀約所得到的利益要遠遠大于因違約毀約要承擔的相應責任,債務人因此選擇拒絕履行的方式來實施逃債,使債權人的原計劃的債權利益落空。
1、自始無效原理。
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設計圈套使雙方民事行為或合同被撤消或被認定為無效,因為無效或被撤消系自始不產(chǎn)生法律效力,于是乘機逃債。
2、合同抗辯原理。
合同當事人濫用合同法賦予的或者合同約定的抗辯權利或者債務人假造合同法上或合同約定的有關抗辯事由,用以對抗債權人的主張,以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
(四)從債的履行角度推導出來的逃債原理:
1、履行不能原理。
履行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jīng)沒有履行的能力。為了實施逃債,債務人轉移財產(chǎn),或贈與、低價轉讓財產(chǎn),或將其怠于行使(甚至放棄)對第三人擁有的債權,使債務人處于客觀上無力償還債務,使得債權人無法實現(xiàn)債權。合同法已經(jīng)專門為了防止此類逃債行為的發(fā)生而設立了“撤銷權”和“代位權”制度。但要實現(xiàn)“撤銷權”和“代位權”,還是會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的。
2、瑕疵履行原理。
債務人故意不嚴格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質量、方式、時間、地點來履行債務,使債權人的債權受損失,從而達到其逃債的目的。
3、遲延履行原理。
債務人能夠履行而不按照法定或約定的時間履行債務,而是拖間,以此達到逃債的目的。
4、違約毀約原理。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債務人經(jīng)過綜合平衡利益,認為違約毀約所得到的利益要遠遠大于因違約毀約要承擔的相應責任,債務人因此選擇拒絕履行的方式來實施逃債,使債權人的原計劃的債權利益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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